《四川省用水定額》印發 涵蓋農業、工業、城市生活及服務業等52個行業大類
2021-01-19 來自: 山東環科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1742
日前,《四川省用水定額》(以下簡稱《定額》)發布,2016年制定的四川省地方標準《用水定額》同時廢止。這將成為四川省水資源論證、取水許可、節水評價、取(用)水計劃、節水型載體創建、節水監督管理等控水管水的新標尺。
《定額》涵蓋了四川省農業、工業、城市生活及服務業等52個行業大類,155個中類,247個小類,471個產品(作物),1035個定額值。
《定額》進一步優化完善了現有的用水定額體系。在農業用水方面,新增了苧麻、中草藥、蛋雞飼養、流水養殖4個作物(產品)的用水定額,細化了蔬菜、水產養殖2個作物的用水定額,調整了牲畜、家禽、池塘養殖等3個作物的用水定額;對水稻、玉米、小麥等29個作物的灌溉用水、畜牧業9個畜種養殖用水設置了先1進值和通用值,調整220個定額值。
在工業方面,《定額》在保證覆蓋性的基礎上,重1點修訂了高耗水高污染行業中68個產品87項169個用水定額,新增特色產業41個產品41項(78個)工業用水定額,形成了覆蓋33個工業行業大類、102個中類、175個小類,共計307個工業產品680個用水定額值。
在城鎮生活方面,《定額》修訂了城鎮居民生活用水和機關、賓館、學校、醫院、餐飲、商業、文體、洗浴、綠化、洗車、交通等用水定額;新增了體育館、體育場、建筑裝飾、裝修定額11個行業的用水定額。
四川省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四川省用水定額》的通知
川府函〔2021〕8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現將《四川省用水定額》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四川省地方標準《用水定額》(DB51/T2138—2016)同時廢止。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1日
四川省用水定額
1 范圍
本定額規定了用水定額的術語和定義、主要農業、工業、建筑業及服務業等行業和生活用水定額。
本定額適用于四川省行政區域范圍內主要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筑業、服務業、城市公共生活和居民生活用水定額。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適用于本文件。
GB/T 4754-2017 國民經濟行業分類
GB/T 32716-2016 用水定額編制技術導則
GB/T 50363-2018 節水灌溉工程技術標準
GB/T 50085-2007 噴灌工程技術規范
GB/T 50485-2009 微灌工程技術規范
GB/T 18820-2011 工業企業產品取水定額編制通則
GB/T 7119-2018 節水型企業評價導則
GB/T 18916.1-2012 取水定額 第 1 部分:火力發電
GB/T 18916.2-2012 取水定額 第 2 部分:鋼鐵聯合企業
GB/T 18916.3-2012 取水定額 第 3 部分:石油煉制
GB/T 18916.4-2012 取水定額 第 4 部分:紡織染整產品
GB/T 18916.5-2012 取水定額 第 5 部分:造紙產品
GB/T 18916.6-2012 取水定額 第 6 部分:啤酒制造
GB/T 18916.7-2014 取水定額 第 7 部分:酒精制造
GB/T 18916.8-2017 取水定額 第 8 部分:合成氨
GB/T 18916.9-2014 取水定額 第 9 部分:味精制造
GB/T 18916.10-2006 取水定額 第 10 部分:醫藥產品
GB/T 18916.11-2012 取水定額 第 11 部分:選煤
GB/T 18916.12-2012 取水定額 第 12 部分:氧化鋁生產
GB/T 18916.13-2012 取水定額 第 13 部分:乙烯生產
GB/T 18916.14-2014 取水定額 第 14 部分:毛紡織產品
GB/T 18916.15-2014 取水定額 第 15 部分:白酒制造
GB/T 18916.16-2014 取水定額 第 16 部分:電解鋁生產
GB/T 18916.17-2016 取水定額 第 17 部分:堆積型鋁土礦生產
GB/T 18916.18-2015 取水定額 第 18 部分:銅冶煉生產
GB/T 18916.19-2015 取水定額 第 19 部分:鉛冶煉生產
GB/T 18916.20-2016 取水定額 第 20 部分:化纖長絲制造產品
GB/T 18916.21-2016 取水定額 第 21 部分:真絲綢產品
GB/T 18916.22-2016 取水定額 第 22 部分:淀粉糖制造
GB/T 18916.23-2015 取水定額 第 23 部分:檸檬酸制造
GB/T 18916.24-2016 取水定額 第 24 部分:麻紡織產品
GB/T 18916.25-2016 取水定額 第 25 部分:粘膠纖維產品
GB/T 18916.26-2017 取水定額 第 26 部分:純堿
GB/T 18916.27-2017 取水定額 第 27 部分:尿素
GB/T 18916.28-2017 取水定額 第 28 部分:工業硫酸
GB/T 18916.29-2017 取水定額 第 29 部分:燒堿
GB/T 18916.30-2017 取水定額 第 30 部分:煉焦
GB/T 18916.31-2017 取水定額 第 31 部分:鋼鐵行業燒結/球團
GB/T 18916.32-2017 取水定額 第 32 部分:鐵礦選礦
GB/T 18916.33-2018 取水定額 第 33 部分:煤間接液化
GB/T 18916.34-2018 取水定額 第 34 部分:煤炭直接液化
GB/T 18916.35-2018 取水定額 第 35 部分:煤制甲醇
GB/T 18916.36-2018 取水定額 第 36 部分:煤制乙二醇
GB/T 18916.37-2018 取水定額 第 37 部分:濕法磷酸
GB/T 18916.38-2018 取水定額 第 38 部分:聚氯乙烯
GB/T 18916.39-2019 取水定額 第 39 部分:煤制合成天然氣
GB/T 18916.41-2019 取水定額 第 41 部分:酵母制造
GB/T 18916.42-2019 取水定額 第 42 部分:黃酒制造
GB/T 18916.43-2019 取水定額 第 43 部分:離子型稀土礦冶煉分離生產
GB/T 18916.44-2019 取水定額 第 44 部分:氨綸產品
GB/T 18916.45-2019 取水定額 第 45 部分:再生滌綸產品
GB/T 18916.47-2020 取水定額 第 47 部分:多晶硅生產
GB/T 18916.48-2020 取水定額 第 48 部分:維綸產品
GB/T 18916.49-2020 取水定額 第 49 部分:錦綸產品
GB/T 18916.50-2020 取水定額 第 50 部分:聚酯滌綸產品
GB/T 50331-2002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標準
GB 50013-2018 室外給水設計標準
GB 50015-2019 建筑給水排水設計標準
GB 50282-2016 城市給水工程規劃規范
SL 310-2019 村鎮供水工程技術規范
GB/T 30681-2014 洗車場所節水技術規范
GB/T 30682-2014 洗浴場所節水技術規范
GB/T 30683-2014 室外人工滑雪場節水技術規范
GB/T 30684-2014 高爾夫球場節水技術規范
《水利部關于印發賓館等三項服務業用水定額的通知》(水節約〔2019〕284 號)
《水利部關于印發鋼鐵等十八項工業用水定額的通知》(水節約〔2019〕373 號)
《水利部關于印發小麥等十項用水定額的通知》(水節約〔2020〕9 號)
《水利部關于印發住宅房屋建筑等兩項建筑業用水定額的通知》(水節約〔2020〕213 號)
《水利部關于印發水稻等七項農業灌溉用水定額的通知》(水節約〔2020〕214 號)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定額。
3.1 用水定額
一1定時期內用水戶單位用水量的限定值。
3.2 農業用水定額
一1定時期內按相應核算單元確定的各類農業單位用水的限定值。
3.3 灌溉保證率
在灌溉設施多年運行期間,灌溉用水量能夠得到保證供給的概率,通常以正常供水的年數占總年數的百分數表示。
3.4 凈灌溉用水定額
作物全生育期內,單位灌溉面積上為保證作物正常生長所需的田間凈灌溉用水量之和的限定值,不包括損失的水量。
3.5 灌溉用水定額
在規定位置和規定水文年型下核定的某種作物在一個生育期內單位面積的灌溉用水量,其中多年生作物為一年期內單位面積的灌溉用水量。規定位置為大中型灌區斗口、小型灌區渠首、井灌區井口。
3.6 灌溉用水定額通用值
灌溉用水定額通用值是指根據灌區現狀水平,在規定水文年型,滿足區域用水供需平衡,某種作物在規定位置的單位面積灌溉用水量。
3.7 灌溉用水定額先1進值
灌溉用水定額先1進值是指按照《節水灌溉工程技術標準》,采取渠道防滲輸水灌溉、管道輸水灌溉、噴灌、微灌等節水灌溉方式,在規定水文年型,某種作物在規定位置的單位面積灌溉用水量。
3.8 畜牧業用水定額
某類牲畜每日每頭(只/羽)平均飲用和清潔衛生用水量的限定值。
3.9 漁業用水定額
核算單元內單位養殖水面一年內維持適宜水深補水所需水量的限定值。
3.10 工業產品用水定額
一1定時期內工業企業生產單位產品或創造單位產值的取水量限定值。
3.11 建筑業用水定額
一1定時期建成單位建筑面積的用水量的限定值。
3.12 服務業用水定額
一1定時期內服務單位單個用水或者單個服務設施、單位服務面積、單個服務對象等單位時間用水量的限定值。
3.13 城鎮居民生活用水定額
城鎮居民家庭生活平均每人每日合理用水量的限定值。
3.14 農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額
農村居民家庭生活平均每人每日合理用水量的限定值。
3.15 城市綜合用水定額
平均單位用水人口所消耗的城市***日用水量。
以城市用水人口作為特定指標,采用水廠總供水量除以用水人口(常住人口)。總供水量包含居民生活用水、公共設施用水、工業用水、市政用水、其他用水以及管網漏損的水量。
3.16 先1進值和通用值的使用
先1進值主要用于新改擴建項目的水資源論證、取水許可審批、節水評價;通用值則用于現有項目的日常用水管理和節水考核。
4 用水定額
4.1 農業用水定額
農業用水定額見表 1~表 5,具體灌溉分區情況見附錄 A。
4.2 工業產品用水定額
工業產品用水定額先1進值用于新建(改建、擴建)企業的水資源論證、取水許可審批和節水評價;通用值用于現有企業的日常用水管理和節水考核。主要工業產品用水定額見表 6~表 33。
4.3 建筑業和服務業用水定額
建筑業用水定額見表 34,服務業用水定額見表 35。
技術裝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