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公告又是解讀,還有人大提案 廢鉛蓄電池處置被熱議
2020-05-29 來自: 山東環科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977
2020年5月19日,生態環境部公開關于發布***環境保護標準《廢鉛蓄電池處理污染控制技術規范》的公告。
《廢鉛蓄電池處理污染控制技術規范》(HJ 519-2020)替代,《廢鉛酸蓄電池處理污染控制技術規范》(HJ 519-2009)。
修改的內容包括:修改了標準的名稱;調整了標準的適用范圍;調整了廢鉛蓄電池的收集、運輸和貯存要求;細化了再生鉛企業建設及清潔生產要求;細化了再生鉛企業污染控制要求;細化了再生鉛企業運行環境管理要求;增加了再生鉛企業火法冶金工藝和濕法冶金工藝主要污染物排放監測要求;增加了再生鉛企業地下水環境監測要求。
2020年5月20日,生態環境部公開關于發布《廢鉛蓄電池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審查和許可指南(試行)》的公告。
要求,再生鉛企業從事廢鉛蓄電池利用、處置經營活動***滿足2個條件:
1.有3名以上環境工程***或化工、冶金等相關***中級以上職稱,且具備3年以上鉛蓄電池生產或廢鉛蓄電池利用處置工作經驗的技術人員。
2.應設置監控部門,或者應有環境保護相關***知識和技能的專(兼)職人員,負責檢查督促本單位危險廢物管理工作。
此外,指南還對廢鉛蓄電池運輸,包裝和臺賬,貯存設施,利用處置設施及配套設備,技術、工藝和裝備,規章制度和環境應急管理等做了詳細規定。
5月25日,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有關負責人就上述2項標準法規做了公開回應。
負責人表示,《技術規范》和《指南》的制修訂是落實新修訂的《***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重要體現,有利于推動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提高再生鉛行業水平、建立廢鉛蓄電池收集處理體系,將進一步推動提升我國廢鉛蓄電池收集、利用、處置的整體污染防治水平。
意料之中的,議論的焦點落到了鉛蓄電池回收再利用和相關產業發展上來。結合2019年的《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服務網點建設和運營指南公告》、《廢鉛酸蓄電池回收技術規范》、《鉛蓄電池生產企業集中收集和跨區域轉運制度試點工作方案》、《廢鉛蓄電池污染防治行動方案》等,政策的傾斜呼之欲出。
同時,在2020年全國兩會期間,也有人大代表關注鉛蓄電池的回收和處置。
人大代表張天任:廢舊鉛蓄電池既是可以資源循環利用的“城市礦山”,也是含鉛含酸的危險固體廢物,每年我國退役的鉛蓄電池約為500萬噸,合理處置能夠“變廢為寶”并且減少污染。
而鉛蓄電池的全生命周期綠色化管理,是“無廢城市”建設的工作抓手,也是成敗關鍵。
建議,***有關部門統籌調整和優化鉛蓄電池產業的系列財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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