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地方要注意!水泥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將實施
2020-04-02 來自: 山東環科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1202
近日,安徽省生態環境廳和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安徽省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其中要求有組織排放的顆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別為10、50、100mg/m3,無組織排放的顆粒物不得超過0.5mg/m3,新建(含改建、擴建)企業將于4月1日起執行,現有企業自10月1日起執行。
眾所周知,火力發電、鋼鐵、水泥等產生大量的廢氣以及汽車尾氣排放是主要造成大氣污染的原因。目前火電和鋼鐵行業超低排放取得了明顯的效果,水泥行業的超低排放也正逐步進行中。
水泥生產過程產生的煙氣污染物主要有粉塵、有害氣體SO2、NOx、CO2、氟化物和Hg等、協同處置廢棄物產生的有害污染物,治理難度也不容小覷。有數據顯示,經過近幾年來,對水泥行業實行脫硝改造,氮氧化物排放降低一半還多,為各地大氣質量改善作出了不小的貢獻。
同時,江蘇、河南等地正在制定或修訂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中。2019年11月,中建材環保研究院(江蘇)有限公司作為牽頭人成功中標《江蘇省水泥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編制工作,預計江蘇今年也有很大的可能發布《江蘇省水泥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河南在日前發布的《河南省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中提到,2020年4月底前,完成《河南省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修訂工作。
各地方的《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覆蓋了水泥工業從源頭到運輸的全部生產領域,根據不同的工藝特點,對水泥窯及窯尾余熱利用系統和烘干機、烘干磨、煤磨及冷卻機系統等,分別規定了不同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貼合“科學化”、“精細化”治污要求。
早在2013年,我國第三次修訂《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其中要求一般地區的顆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分別為30mg/m3、200mg/m3和400mg/m3,而***地區相對應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分別確定為20mg/m3、100mg/m3和320mg/m3。
根據收集到的資料顯示,在此之前,廣東、北京、山東、福建、貴州、重慶等地也發布了《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經過與***發布的標準來看,大部分發布的地方標準嚴于***標準,有的僅為***標準限值的一半,這一點在安徽省的《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就能看出來。
為了達到進一步的治理成效,2019年7月,生態環境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聯合發布《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其中對水泥行業也提供了具體的治理方案,除了要求要制定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外,還要求嚴禁新增水泥等產能、推進水泥等行業污染治理升級改造、按照排污許可管理規定安裝和運行自動監控設施等。
在此基礎上,隨著藍天保衛戰的繼續推進,會有越來越多的省份完善水泥大氣治污的政策體系,并在監測等方面進行提升和升級,從而確保水泥工業能達標排放,減少大氣污染物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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